2018年9月9日,陕西省延安市一男子,在闹市为某电器开业做宣传活动主持,公然向现场众多围观群众演唱被改编的儿歌《一分钱》,被围观群众举报。 该男子改编歌词带有明显侮辱人民警察的内容,造成影响恶劣,该男子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五日。此事很快上了实时热搜并在网上引发热议。大多网友认为,警察为我们辛辛苦苦,不该侮辱人民警察。但有些网友却认为唱的没错,相关公安部门应该举证改编后的内容哪句是“明显侮辱人民警察”,还有些网友认为改词事小,抄袭事大!改编原创作品的人,不仅是侵犯了原创作者的权益,同时也违背了我们的初衷、伤害了我们的感情、扰乱了市场! 金光华李亚鹤认为,抄袭不仅是一个不尊重原创者劳动成功,同时也是一种不道德的盗窃行为,原创真的不容易,每篇文章,甚至每句话、每个字熬的都是心血,耗的都是精力。别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你理直气壮地窃走,确实很不道德,假如这种危害不加以禁止,长此以往更是后患无穷。 改编《一分钱》被拘5天,警方已经够宽容了。这件事也提醒一些人,对一些作品的改编及其传播,不管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一旦形成公共效应,可能就面临着法律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