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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之举守护幸福生活

2016-06-21 来源:未知 我要投搞

 ——访贵州省金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勇

  记者 龙代洪 墙宁川 通讯员 冉学荣

  位于贵州省西北部的金沙县,地处黔中经济区、成渝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金沙经济快速发展,多年来一直跻身中国西部百强县。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显露出来。如何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如何为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成为摆在金沙政法部门面前新课题。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用创新的举措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近日,贵州省金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勇接受记者专访,畅谈创新工作方法,守护社会和谐那些事儿。

  三级群众说事网络 创新社会管理经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征地拆迁、医疗教育、民政救济引发的矛盾纠纷日渐突出。

  “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金沙县通过在村民组设立群众说事点、在村(社区)设立群众说事室、在乡镇设群众说事站,搭建‘乡、村、组’三级群众说事网络体系。”周勇介绍说,“说事”制度的搭建,最大限度延伸群众工作触角,有效突破民情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架起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为确保说事制度能够切实落地,金沙制定了“五个一”制度。周勇解释说,即悬挂一块“群众说事”工作牌、落实一个办公场所、健全一套完整工作制度、聘请一批威信高的“五老”做义务调解员,以此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同时,金沙县还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奖励机制,将“群众说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从优秀的“群众说事”工作者中选拔村干部。

金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勇带领各乡镇领导参观鼓场街道社会治理集成创新工作

  在做好制度保障的同时,金沙县紧抓“五个环节”不放松——提前问事,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良好基础;群众说事,群众可随时到“群众说事点”来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答复处理的,及时给予解决,需要请求上级帮助处理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集中议事,对于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和重大事项,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解决的要及时召开会议,需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事后查事。乡镇(街道)政法委全面督查“群众说事”工作情况,对办结事项定期回访,防止问题反弹。

  在此基础上,金沙县还制度了受理登记制度、限时办理制度、定期回访制度。按照制度,对说事群众的合理诉求,属于村民组解决或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内由村民组解决或答复;属于村(社区)解决或答复的,在10个工作日内由村(社区)民委员会解决;属于上级或有关部门解决的,报乡镇(街道)“群众说事”工作站,在30个工作日内帮助协调解决。

  周勇说,通过建立乡、村、组三级群众说事组织,使干部服务端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借民力解民忧,暧民心促和谐,确保群众疑难事有人管、有人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加强法律服务 真切惠民利民

  在畅通民情沟通渠道的同时,金沙县司法局还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2年,金沙县司法局建立一站式县级法律服务平台——金沙县法律服务中心。周勇介绍说,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公证窗、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窗和调解工作室,实行“一个口子进,相关部门服务”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

  在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网络,金沙县司法局进一步规范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同时,合理布置法律服务网点,全力推进法律服务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新兴经济区和新经济领域全覆盖,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2012年8月,金沙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正式成立,牌子加挂在金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3月,正式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了3名工作人员,2004年5月经县编委办同意增加2名工作人员,2014年10月8日再向县编委办申请增加2名工作人员。

  截至目前,金沙全县18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聘用法律顾问。其他乡镇内聘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全县25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党政办公室加挂了各级政府法制办牌子,并以政府正式文件确定了法制办负责人和办事人员,办公地点等。

金沙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勇到基层调研社会治理集成创新工作

  此外,金沙县司法局还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业务的指导和培训,深化“大排查、大调处、大回访”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专项攻坚,通过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管理,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向矛盾突出领域和基层延伸,巩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新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室,努力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

  周勇介绍到,今年以来,金沙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282起,成功调处纠纷1260起,成功率达98.28%,为公民和法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交通调解 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交通工具逐步进入千家万户,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中正当的权益和无理的缠闹共现(这句话请你斟酌一下),合理的利益诉求与不合理的表达方式纠结,影响和阻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2011年9月,金沙县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大调解工作机制;金沙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成立“金沙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周勇介绍说,自2011年9月成立至今,金沙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53件,涉及金额达4582万元,纠纷当事人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无一起因调解成功而起诉到法院,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

金沙县政法委工作人员在群众说事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因素复杂、专业性强,为保障交通事故的有效调解和工作的正常运行,金沙县司法局、金沙县公安局成立了金沙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办事公道正派、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开展工作,制定严格的人民调解员上岗程序和工作制度,并根据实际设计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调解笔录等一系列标准化表格式的法律文书,为金沙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的正常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金沙县集现场勘查、责任认定、事故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处理体系已经形成,各项工作各有侧重,办案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严密,当事人的各种申诉、救济渠道畅通,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强化多元调处 化解涉校矛盾

  金沙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318所、在校学生128900人,全县教职工7600人。近年来,金沙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各类涉校矛盾也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等特征。

  为做好新时期下学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在依法调处的原则下,金沙县创新性地将第三方调解机制引入学校,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综治部门牵头、教育部门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格局。

  目前,金沙县已经组建了县、乡、校三级涉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全县涉校矛盾纠纷调解骨干人士库,形成了部门互动、行业联动、社会参与的自下而上的矛盾纠纷三级调解网络。与此同时,该县还健全了预防、排查、调处和督办“四项机制”,筑起预防涉校矛盾纠纷激化的坚固堤坝。

金沙县禹谟镇群众说事点接待来访群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目前,全县各校均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和报送机制,每所学校按规定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人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采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排查,并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帐和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个案)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在调处方面,根据矛盾纠纷的程度不同,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目前,金沙县相关部门还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校开展定期督导、动态督导和专项督导,将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考核,纳入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及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予以考核;凡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具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办法相关规定问责。

  周勇说,经过有效运作,金沙县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重大涉校矛盾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有显著下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达到了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双重效果。

  行政执法监督 保护青山绿水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法律规定尚不够明晰,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刚性不足、制约措施缺乏,监督效果不理想。

  “只有在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创新监督方式,才能更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周勇介绍说,为此,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县,金沙县检察院确立“结合督促起诉工作,从生态环保领域入手,探索走出一条符合金沙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之路”的工作思路。

  在具体工作中,金沙县检察机关广泛挖掘案源,找准监督切入点;认真查找法律政策依据,确保依法起诉。

  2014年11月20日,金沙县检察院针对该金沙县环保局未依法对四川泸州佳乐公司逾期缴纳排污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身份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成功督促县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起案件也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在周勇看来,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对现在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对促进法治监督体系完善,进一步提升国家法治保障水平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法部门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具体。”周勇说,下一步,金沙政法系统将会更加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加强工作方法和思路的创新,不断用发展的眼光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法治金沙、平安金沙、和谐金沙、幸福金沙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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